谷歌“被遗忘权”或扩大到欧盟外站点

  还记得今年5月13日,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做出的一项历史性判决吗?该判决要求谷歌给予互联网用户“被遗忘权”,以删除用户不想留下的网络内容。近日,欧盟决定将执行范围扩大,要求欧盟以外的谷歌网站—比如美国站点,也要遵守“被遗忘权”。不过,谷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上月曾表示,“被遗忘权”无需延伸至美国站点。

  谷歌美国站点也得执行

  遗忘否“一权”难定乾坤

  据媒体报道,欧盟各成员国的数据保护机构经过两天的会议讨论后,于日前发布了一份新的针对谷歌的数据保护指南。该指南要求谷歌搜索的主站点,即美国站点(www.google.com)也同样要执行“被遗忘权”。欧盟数据保护机构称,这份数据保护指南同样适用于在欧洲能够访问的、非欧盟国家的谷歌搜索站点。

  会后,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主席伊莎贝尔·法尔奎-佩隆迪(Isabelle Falque-Pierrotin)称:“谷歌所有搜索站点,包括.com,都要遵守‘被遗忘权’。”佩隆迪同时也是欧盟数据保护机构(由28个成员国的数据保护机构组成)的主管。数据显示,基于用户搜索量,Google.com在欧洲的市场份额不到5%。

  今年5月13日,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在“Costeja诉谷歌”一案中作出了“被遗忘权”的判决。谷歌随即为欧盟用户特别建立申请页面,只要用户申请就可以删除自己不想要的过期隐私。对于应用户要求而已经删除的内容,谷歌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了用户。

  遗忘否“一权”难定乾坤

  谷歌董事长施密特此前表示,“被遗忘权”无需延伸至谷歌美国站点。但显然,他未能阻止此决定。不过,指南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欧盟各成员国的隐私保护机构有权对谷歌作出罚款决定。欧盟此次扩大“被遗忘权”施行范围,与欧盟“将搜索业务从谷歌其他互联网服务中剥离”的提议不无关联。上月底,欧洲议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要求对谷歌予以分拆的决议—即将搜索业务“独立”出来—不过是否实现还得看欧盟委员会的态度。

  对此,美国国会警告说,这或将危及美欧贸易和投资。

  除此利益纠葛之外,欧盟“被遗忘权”是否侵犯他人的知情权,业界也莫衷一是。而且,操作上难度颇大。互联网即万维网,任何东西一旦放上网络,很容易会被复制并且广泛传播,删除原文件根本无法阻止人们从别处找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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