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朋友圈谣言有煽动性 微信乱象需整顿

  据香港成报网报道,内地社交软件在网络平台度过最初的规模繁荣后,近年来开始呈现乱象。继内地互联网信息监管机构大力打击以粉丝数量浩大特征的“大V”群体利用微博进行谣言散播后,一年来迅速膨胀的微信用户群体开始“复制”当时微博的监管者们看到的乱象:政治谣言、暴力恐怖传闻、欺诈营销、色情赌博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之间“互动”,其叠加传播效应的破坏力不容小视。

  “一些人借助这一平台向公众发布不良或违法有害信息,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和危害公共利益”。各种迹象表明,内地或出手更严厉手段,对微信圈层传播中的各类谣言及传谣源头的惩治将“一步到位”,重点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共利益。

  杀一个“回马枪”?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就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移动即时通信公众信息发布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行动给公众带来的印象是一些“活跃”的微信公众号消失,其中一些在恢复后变得谨慎起来。熟悉舆情并关注社交媒体传播进程的观察人士称,几乎每一个在内地引起焦点关注和民舆议情的话题,如乌克兰克里米亚局势、台湾反服贸行动、MH370空难、香港普选议题和有关游行、徐才厚和周永康被查、7月解放军大规模军演等,都可以看到以微信圈层转发为代表的“谣言”病毒式传播,说明“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并未到达预期效果。随着一些微信公众号变相“转世”复活和通过技术手段隐形传播,伴以微信群限定人数上限扩展为500人总数,纷繁复杂的微信群及多点交叉多传带来了多类乱象并存的局面。

  按照当初治理微博传谣的成功经验,内地互联网信息监管方需要从源头惩治入手,净化微信圈层里信息杂芜,避免“随手转”等基于朋友圈社交心理的习惯助长不负责任的谣言散布,对于以为整治行动“点到即止”的传播人群而言,这一有可能迅即展开的规范整肃有如杀一个“回马枪”,意义与效能追求长效管制的落实。

  “内传”演变的扩散

  鉴于上一次对微博传谣的大力整治,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500次即构成谣言传播的入刑定义,公众已渐渐清晰且严守对于陌生人群的“求证”式外传所带来的定罪可能,但基于朋友圈内的微信人群,则在意识上还没有清晰的扩散认知,在个人微信朋友圈转发依然是很多人的“举手之劳”,个中显然是不确信息并危言耸听的传闻依然以“内传”心理被随手传播。

  基于微信朋友圈的好友互驻设置,这些“内传”的信息中,谣言已同样演变为真实地扩散,且其传播效能和即时性并不亚于微博的博主对粉丝人群的广播,除专业媒体外,一般公众鲜有核实消息真实性及进行描述可靠性的专业处理能力。虽然“姑且传之”的谣言类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并没有微博粉丝吸纳上的驱使动力,但是努力扮演“新奇信息的第一手获取者”的心理,依然使得大部分微信使用者以无形中的传谣者参与到制谣者的主观动机中,成为扩散谣言的推手。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朱春阳曾对媒体总结过微信朋友圈谣言的共同特点:看上去很激动人心;具有煽动性;立场非常坚定,而且基本都围绕着人们关心的话题;没有标注时间;没有准确的消息来源。

  消息人士指出,监管机构掌握的证据显示,主观制造谣言源头的发布者,具备非常精准的公众心理判定能力,且在具体信心的谣言内容上进行了高水准的表达设置,信息字符长度、口吻和用词均“不露痕迹”地发布“不着边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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