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用网 已是大势所趋

  当前,面对逐年递增的网络犯罪数量和不断出现的新型犯罪形式,执法部门对网络信息领域现行的相关法律有‘捉襟见肘’之感。

  我们的基础网络发展到今天,已经构成了实实在在的网络社会,这和现实社会密切相关。和现实社会一样,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也需要法律来维护,我们需要依法用网,依法管网,而且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依法治网”成为互联网业界相关人士的期盼。

  然而,我们的法律来得太慢了,有关部门2003年就开始研究信息安全条例了。虽然晚了一些,但总归还是有用的。

  近年来,大规模网络攻击活动、携程网用户信息泄露以及人肉搜索等一系列事件和行为,不断暴露出我国面临的网络信息安全危机,而国际信息安全与地缘安全的复杂结构又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信息安全的严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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