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将公布一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案例

  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行为将受到严治。1月21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实践中,网络敲诈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

  有偿删帖,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实施人主要包括互联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网站从业人员等有权处理互联网信息的人员,以及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的公关公司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五宗罪”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21日表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存在“五宗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互联网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公害。

  他说,当前在互联网管理部门内部出现了个别害群之马,有的干部在物质诱惑面前底线失守,参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也为队伍建设敲响了警钟。

  彭波称,要正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正人先正己,主动拿自己开刀,坚决清理“门户”,切实防止“灯下黑”。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不管是谁,绝不手软”。

  他还指出了当前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问题非常严重,主要有四个表现:

  一,合法网站乱象丛生。以开展批评性报道的名义,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合作费”等,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地方频道这一问题尤为严重,同时传统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单位所属网站或自办网站实施敲诈的问题也很突出。

  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100多家企业,21世纪网累计向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取“保护费”高达2亿多元。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自2014年查办的9起互联网行业工作人员受贿案显示,一些正规的网站,也存在以舆论监督为由,通过收费删帖、广告合作等较为隐蔽方式进行的敲诈乱象。

  二,非法网站招摇撞骗。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国家机关或社会行业组织名义,私自开设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的虚假网站,或私自开办“民间”反腐维权网站,打着“舆论监督”“举报受理”“维权揭黑”等旗号,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敲诈勒索。

  山西、河南等地经常有不法分子自称网站记者,到拆迁、排污等现场拍照录像,敲诈勒索涉事机关和企业,这些不法分子所持的记者证绝大部分是假证,这其中又有大部分是假的网站记者证。

  三,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一些合法注册的广告公司、文化公司、策划公司,实际业务却以有偿删帖等非法经营为主,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将一些无中生有或是片面放大的新闻稿件大肆炒作,迫使涉事方答应开出的各种条件,再通过行贿等手段进行删帖,借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比如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中,伙同21世纪网实施敲诈勒索的上海润言公关公司,从2009年至今的营业额竟然超过12亿元。2013年底查处的“口碑互动等6公关公司有偿删帖、非法牟利案”,批捕19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去年社会影响较大的杨秀宇(“立二拆四”)案中,杨秀宇成立的尔玛公司专门从事网络炒作及删除负面信息等活动,总经营额高达1000余万元,非法所得上百万元,向中国经济网、千龙网、新浪网等网站工作人员行贿12万元。

  四,互联网管理部门个别干部底线失守。“有的干部在物质诱惑面前迷失方向,内外勾结,参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为队伍建设敲响了警钟。”

  彭波说,今年网络治理的目标是,进一步深化网络治理,全面清朗网络空间。目前已经有这方面的案例和线索。几天后会公布一批案例,今年也会有一系列大动作出台。“查到谁是谁,查到多少是多少,不搞指标。”

  坚决查处管理部门“内鬼”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进行:一是,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二是,在国家网信办的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

  彭波说,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将做到“四个坚决查处”:

  一是,对互联网管理队伍清理门户过程中发现的“内鬼”坚决查处;

  二是,对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坚决查处;

  三是,对敲诈行为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网站和账号坚决查处;

  四是,对黑网站、假记者、假新闻坚决查处。

  今年,网信办将向社会公众发布六项举报重点,具体包括:

  一是,互联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网站、公关公司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

  二是,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

  三是,网站、社交网络账号或公关公司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

  四是,网站以合作为名,将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

  五是,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六是,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目前,我国网民规模达6.4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3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83%以上。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治理也引起重视。

  彭波说,在向社会发布的“六项举报重点”中,将账号纳入重点打击对象;对社交网络账号利用自身影响力从事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予以坚决打击;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数据库,记录、留存互动平台账号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开展专项调研和受理举报时,网信管理部门发现,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长期滋扰网络有序运行的痼疾顽症尚未根治,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如何避免出现恶性循环?彭波说,实事求是的讲,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也不现实。“依法办事,依照党的纪律办事,依照规矩办事,努力去根绝,但这个战役是一个比较艰巨的长期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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