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要求电信及互联网公司保存数据12个月

  据外媒报道,日前,英国议会正打算通过一项新的应急法案,它将要求英国电信公司及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将用户的通话、短信及互联网使用记录保存最长12个月的时间。而在此前,欧洲一家法院作出裁决,视电信商和ISP保存用户数据24个月为无效规定。

  英国议会此举正是对欧洲法院的回击。

  据了解,新法案内容将包括:

  建立一个全新的隐私与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将负责监察相关法律对公民隐私及自由所带来的影响;

  重新审查《调查权监管法案》;

  政府每年需公布透明度报告;

  新法案中将有一条落日条款–确保这些权利将在2016年失效–这样相关人员才能对将可取代这一应急法案的对象进行时间更长、范围更广的讨论。

  虽然英国国内大部分政党都表示支持这一应急法案,但来自工党的议员Tom Watson对此却无法认同,他认为这种“妥协行为”将会阻碍议会正确看待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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