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刷单"提高排名 员工抓住漏洞侵占近30万元

  8个月里,在自己上班的网店里刷单“购买”金额高达119万余元的衣服,王某的行为是网店老板允许并一度鼓励的“买空卖空”行为,因为这样做可以获得单品或店铺较好的搜索排名。让网店老板没想到的是,在这期间,因为对老板不满,王某利用“刷单”这一漏洞,私吞了近30万元公款,然后开溜了。

  网店招人“刷单”提高信誉和排名

  对方抓住漏洞侵占近30万元

  靠虚假销售提高排名欺骗消费者已成电商运作的潜规则

  运营店长买自家东西提高网店排名

  成立不到四年的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主要经营男装,有自己的品牌,在各主要的电商平台上都有自己的网店,2013年销售额达到了8000万元,生意做得很不错。

  1986年出生的王某来自四川,2012年3月,他应聘到这家电商公司做售后客服,工资每月2000元。2012年9月份,王某做起了在某平台男装网店的运营店长。而这个店长,只不过是用来刷单的。

  每个月初,王某拿着刷单额度的申请表让老板签字,之后拿着签好字的申请表去财务部,财务会把钱充值到王某的账户内。

  王某通过他注册的多个账号,在这个平台上拍自己公司网店内的衣服,拍下后申请代付,由公司打给他的钱代付。付款后,公司会虚假发货,之后王某确认收货,平台扣除销售金额5%的佣金后,将其余的钱又打回了公司的账号,刷单只是损失了5%的佣金,但提高了公司的成交数据,有利于提高网店在平台上的排名。

  事后的核查显示,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给王某的刷单金额高达119万余元。

  抓住漏洞他把公司钱变成了自己的钱

  入职了大半年,公司仍没有给他交保险,这让王某心理很不平衡,就想从公司里占点钱,然后一走了之。

  从2012年9月份开始刷单起,王某用自己拍衣服的账号,拍下衣服后,申请公司在充值的付款账号中代付款。在付款成功后,王某再申请退款,钱就退到了他的账号所绑定的银行卡。

  起初他只是小打小闹,虽然公司曾和他对账,但因为平台有滞后性的原因,数额相差也不大,所以公司也没有特别注意。直到2013年4、5月份,王某开始大量地申请退款,因为他6月份就辞职不干了。

  到了2013年6月15日,公司发现了有近30万的差额,就联系王某。起初王某答应对账,但后来就消失了,公司于是报警。

  今年4月13日王某被抓获归案,这时他自己也开了个网店。经查实,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王某利用退款的方式侵占公司资金29万9千余元。侵吞的钱,王某除了还债和日常开销外,还用于他自己开网店的本钱。案发后,王某及家属赔偿公司22万元。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王某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并于昨日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刷单”提高排名成电商潜规则

  王某的案发,也暴露了电商和网店运作的潜规则,通过虚假销售“刷单”提高排名,欺骗消费者。

  当下电商竞争激烈,除了水涨船高的经营费用外,各电商平台经常变换的经营规则也弄得电商们焦头烂额,各电商一门心思地想提高自己店铺的搜索排名。于是一个灰色的产业—“刷单”就诞生了。

  百度搜索输入“刷单”,显示搜索条数近亿条,各种刷单平台让人应接不暇。

  据了解,在电商行业对“刷单”的定义是,网店为了获得单品或店铺较好的搜索排名而采取的作弊行为,一般分为单品刷销量为做爆款等做准备和刷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方式一般为销售作假。

  因为涉嫌通过虚假的销售提高排名,最终欺骗消费者,正所谓“网上好评狂赞,到手一堆破烂”,所以各电商平台,对此种行为都定性为作弊而严厉打击。

  然而,只要电商平台按销量排名的规则不变,刷单就不可能绝迹,这成为制约电商诚信发展和网民购物体验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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