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网络安全须加强协同管理

  虽然1994年以来,我国就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不尽完善,我国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还是相对薄弱。

  关注网络的人不会对2013年“斯诺登事件”和今年的“微软X P停摆”事件陌生。以2013年1-11月CNCERT抽样监测为例,发现境外约有2.4万个木马或僵尸网络控制服务器,控制了我国境内933万余台主机;CNCERT监测和网络安全企业通报的手机病毒样本有314290个,较2012年增长1倍;发现被黑客骗取的用户银行卡信息就达4.7万条。2013年约有600余个中国网站用户信息数据库在互联网上公开售卖,其中确为真实信息的数据近1亿条。这些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今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召开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将信息安全提到国家层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网络历来被人们视为自由交流的社交平台,但随着使用人群的增加和群体的多元化,网络生态环境面临着诸如黄色、恐怖、谣言、诈骗等暴戾信息的冲击,净化网络环境,确保信息安全刻不容缓。

  最近,国信办授权新华网发布的“微信十条”,又激起了一层波澜。相比监管之下的网络社交平台会多少抑制一些自由化和多样化发展的弊端来讲,“微信十条”会更加有利于维护广大网络的合法权益,并提升行业发展和企业服务,缔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任何一个国家都对网络信息安全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美国为例,早在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宣布,网络空间威胁已经成为美国21世纪面临的最严重的经济和国家安全威胁之一,并要求在国家级的网络安全管理上做出更大的改进。

  在新加坡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中,政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早在2000年,新加坡就成立了跨部门的全国通信安全委员会,作为一个负责制定IT安全政策的国家平台,在国家层面制定战略方向。对于网络安全,新加坡通过《刑事法典》和《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对犯罪进行制裁。早在1996年,新加坡就通过颁布《广播法》和《互联网操作规则》与传统法律有机结合起来,打击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的行为。

  正如网民所倡导的那样,在网络管理中,政府主管部门和网民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应当协同作战。假如网民都自觉做监督者,那么“问题信息”就将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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