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积薄发 信息安全保障从顶层设计入手

  现如今,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问题,近两年来,在全世界信息安全的舞台上,很是热闹。

  斯诺登事件引发的讨论和思考余波未平,“好莱坞艳照门”又来了。正如“好莱坞”的一贯风格,这次事件极富故事色彩:受害方纷纷上网吐槽,苹果发布对icloud安全性的自信声明,fbi迅速介入,用“网络截屏追踪”技术,抓获了上传照片的嫌犯——一个很傻很天真的技术宅男。还有不少打酱油的:一看就是果粉儿的技术专家们,坚持苹果私有云的安全性足够强大,认为“icloud安全级别堪比大型的金融机构”,同时,也对女星们在密码安全设置上的“小白行为”进行了诊断剖析。当然,少不了趁乱做木马病毒的……

  虽然这场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戏码”颇有看点,但似乎并未动摇云端服务在智能手机和电脑用户中的快速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仍然在把个人记录、医疗和银行资料等私密信息储存在智能手机、备份在云端。也依然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断将各类云端服务下载到本地智能终端,享受着高科技带来的便利。

  历史已经证明,科技进步是不可逆转的。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驱动下,人类正在从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高科技给人们带来了更丰富、更便利的生活,随着在线交易、在线对话、在线互动,在线数据越来越多,形成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财富。这些数据和信息,也成为新的产业变革的基础和源泉。但同时,从技术角度看,每个人已经成为了“透明人”,个人信息完全可以在网络上大规模汇集,如果这些信息和数据被恶意搜索、分析和利用,将极大地威胁个人、组织和国家的信息安全。所以,正如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工业革命一样,没有信息主权的保护和信息安全,就不会有真正的信息时代的到来。

  科技进步和法律体系完善的同步推进,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国无论是从网民数量、发展速度,还是网络规模和应用方式,都已经进入信息化大国和网络大国的行列。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信息化法律缺失、信息安全保护不足等问题。捍卫个人信息主权,必须要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主权”的概念,个人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以及社会活动留下的所有信息的所有权,都应当属于个人所有。其次,要明确信息主体、客体的责权利边界,用法律体系固化下来;第三,在保护个人信息主权的基础上,也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充分鼓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用科技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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