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 个人信息安全无小事

  现如今,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使用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世界信息安全的舞台上最近很是热闹。

  “斯诺登事件”引发的讨论和思考余波未平,“好莱坞艳照门”又来了。正如好莱坞的一贯风格,这次事件从一开始就极富故事色彩:知名女影星大尺度照片在小网站突然曝光,受害方纷纷上网吐槽,苹果发布对iCloud安全性的自信声明,FBI迅速介入,用“网络截屏追踪”技术抓获了上传照片的嫌犯——一个很傻很天真的技术宅男。在事件发展一路跌宕起伏的过程中,还有不少打酱油的:一看就是果粉儿的技术专家们,坚持苹果“私有云”的安全性足够强大,认为“iCloud安全级别堪比大型的金融机构”;同时,还有一些人对女星们在密码安全设置上的“小白”行为进行了诊断剖析。当然,少不了那些趁乱做木马病毒的……

  虽然这场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大片”颇有看点和争论,但似乎并未动摇云端服务在智能手机和电脑用户中的快速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仍然在把个人记录、医疗和银行资料等私密信息储存在智能手机内或备份在云端。同样,还有更多的人,不断将各类云端服务下载到本地智能终端,享受着高科技给自己带来的便利。

  必须承认,历史已经证明,科技进步是不可逆转的。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驱动下,人类正在从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高科技给人们带来更丰富、更便利的生活。你可以轻易地将通讯录、日常照片、密码资料放在云端,想用的时候顺手拈来。此外,随着在线交易、在线对话、在线互动、在线数据越来越多,就形成了属于某个人的大量宝贵的信息财富。这些个人数据和信息的无限累积,为新的产业变革提供了基础和源泉。

  但同时,从技术角度看,每一条信息就相当于一块碎片,但大量碎片就可以拼凑出完整的拼图,这时候,每个人已经成了“透明人”。而个人信息完全可以在网络上大规模汇集,如果这些信息和数据被恶意搜索、分析和利用,将极大威胁到个人、组织和国家的信息安全。所以,个人信息的泄露并不是小事。正如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工业革命一样,没有信息主权的保护和信息安全,就不会有真正的信息时代的到来。

  看看人类社会以往走过的足迹,科技进步与法律体系完善需要同步推进,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国无论是从网民数量、发展速度,还是网络规模及应用方式,都已经进入信息化大国和网络大国的行列。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信息化法律缺失、信息安全保护不足等问题。捍卫个人信息主权,必须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主权”的概念,个人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以及社会活动留下的所有信息的所有权,都应当属于个人所有。其次,要明确信息主体、客体的责权利边界,用法律体系固化下来;第三,在保护个人信息主权的基础上,也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充分鼓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用科技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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